自学考试会计等本科专业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条件(人民大学)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2002年开始,中国人民大学对其主考的自学考试工商企业管理、会计、财税(已关闭)、统计学(已关闭)、新闻学、行政管理学、档案学(已关闭)、经济学、商务管理(2004年开考)等本科专业毕业生申请学位的条件进行了调整,为便于实施,根据市自考办申请学位和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委员会批准工作程序,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2.申请学位的毕业生因计划调整而选择专科的课程补学分,其所选课程成绩也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外语(英、日、俄)(二)课程不能用补学分的办法进行顶替。
3.按《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2年修订)》(京考自考[2002]第29号),用外语等级证书办理外语(英、日、俄)(二)免考的考生可以办理毕业,但不能申请学位。用外语专业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生的外语合格成绩免考本科段外语(英、日、俄)(二)课程的,申请学位不受影响。
4.每年9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办理申请学位手续时间,考生获得毕业证书后须在两年内申请办理学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即:上半年的毕业生9月份即可申请一次,若未申请,第二年9月份还可申请一次;下半年的毕业生于来年年初拿到毕业证书后,9月份申请一次学位,若未申请,下一年9月份还可申请一次。
5.考生按考试计划通过全部课程(含实习、实验等)考试即可进行毕业论文或设计登记。广东自考网提示:经答辩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办理毕业手续。
获得毕业证书后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的要求准备材料,按要求填写学位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将材料交到指定地点,经学校分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审批合格后,由自考办统一发放,具体领取证书时间见《北-京-考试报》或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规定课程成绩不够65分的,毕业前、后均可以重考,但毕业后重考不能超过第4条规定的期限。
6.广东自考网提醒:本说明自2003年12月开始执行。
广东自考网整理发布
以上就是关于《自学考试会计等本科专业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条件(人民大学)》的全部内容,如需了解更多学历提升、自考报名报考时间、自考报名流程、自考院校和专业查询、开考时间安排、自考课程、自考教材购买等的相关问题,可随时添加广东自考网《专业老师微信》进行在线沟通了解哦~
《广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