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自考电子转考转入要求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注意: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自考省际间转考已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考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试中心函〔2015〕71号)的要求,全国统一实行电子转考。因此,广东省自考考生考籍档案转出本省时,不再由省考办以机要形式寄送纸质考籍档案,而是由省考办通过电子转考平台进行寄发和接收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
电子转考转入要求
①考生应当在广东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广东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
④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自考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
⑤转考考生应当按广东省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广东省考办有关文件执行。
⑥转考考生应当在广东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广东省申办毕业手续。
⑦广东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广东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广东自考电子转考转入要求》的全部内容,如需了解更多学历提升、自考报名报考时间、自考报名流程、自考院校和专业查询、开考时间安排、自考课程、自考教材购买等的相关问题,可随时添加广东自考网《专业老师微信》进行在线沟通了解哦~
《广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