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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自学考试政策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布于:2021-05-09 10:59:14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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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自学考试政策

  广东自考网提示你:广东省对于自学考试招生也是相当重视的,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制定有一些相关的广东自学考试政策,一方面是为帮助进行自学考试的规范管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障考生们的顺利报考。下面,我们不妨一起来了解了解广东自学考试政策中的免考政策。

  其实,不少考生对于广东自学考试政策中的免考政策都很关注,因为免考政策着实能为自考考生减轻不少压力。那么,广东自学考试免考政策究竟有哪些呢?

深圳自学考试政策(图1)

  在广东自学考试政策中,具体的免考政策如下:第一,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第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第三,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第四,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第五,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第六、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免考通知为依据办理免考。

  2、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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