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汕尾市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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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30号)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招委字〔2018〕20号)要求,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广东省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安排开展有关工作。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2019年上半年报名时间为1月3—17日,考试时间为4月13—14日;2019年下半年报名时间为7月1—15日,考试时间为10月19—20日。
二、2019年起,对我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名称进行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不变,即2019年报考的新生按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代码报考及办理毕业。原考生自愿选择新、旧专业名称和代码报考及办理毕业。2021年起,所有考生使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报考及办理毕业。
三、2019年,广东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仍不接纳新考生,原参加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的考生继续按规定报考,2020年起,仍未毕业的考生可转报与其对应的自学考试专业课程。
四、有关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报考事项,以我院对外公布的报考简章为准。
五、2019年起,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规定,《美学》等31门全国统考课程使用新编的大纲、教材(见附件)。
附件一、2019年汕尾市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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