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广东省汕尾市自学考试报考注意事项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布于:2021-04-09 16:03:06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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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所印发的《广东省2018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得知:

  1、2018年起,我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专升本所有专业一律不接纳新生报考,老考生仍按原考试计划报名考试,2020年起,仍未毕业的考生可转报与其对应的自学考试专业课程。

  2、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考虑到部分地区考生人数较为集中,而辖区内暂时又没有专门的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由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统筹协调,划片区选择有关高校作为片区范围内的自学考试报名点。

  3、仅注册新生身份但未报考任何课程的考生,原取得的准考证号会被自动注销,此类考生的报考须按新考生报考程序重新申请准考证号办理报名手续。

  4、原在高校集体报名老考生需继续报考自学考试(除民办综改、电大综改、中职衔接外),于2018年7月1日至10日网上提交申请,须原学校审核通过后,作为社会考生参加网上报考。

  5、自学考试课程订购教材地址:广东省教育考试资讯中心(汕尾市八一大道541号),联系电话:0791-88696520。考生可自愿订购学习辅导材料以及《广东省2018年自学考试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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