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自考“婚姻家庭法(一)”试题
温馨提示
亲爱的学员,您好!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古罗马是高度发达的奴隶制国家,也是同时代的婚姻家庭法制最为完备的国家。其中罗马家庭是宗法家长制的家庭,关于家长权的规定,最初载于( )
A.《十二铜表法》 B.《法学阶梯》
C.《萨利克法典》 D.《里普里安法典》
2.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称为( )
A.包办婚姻 B.买卖婚姻
C.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D.借婚姻索取财物
3.中国古代最通行的结婚方式是( )
A.掠夺婚 B.互易婚
C.聘娶婚 D.宗教婚
4.王光的祖母与李颖的祖父是同胞兄妹,现王光、李颖要求结婚,婚姻登记机关认为他们是
( )
A.二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予登记
B.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予登记
C.四代的旁系血亲,可以登记
D.直系血亲,不予登记
5.近代社会盛行遗嘱继承,可能会不利于应该获得遗产的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为克服这一弊端,多数国家,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为了限制遗嘱处分而设立了( )
A.特留份制度 B.法定继承制度
C.代位继承制度 D.转继承制度
6.张某因酒精中毒死亡,留有遗产若干,张某有祖父母、父母、兄弟、子女、孙子女,张某生前未立遗嘱,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有( )
A.张某的祖父母、父母 B.张某的子女、孙子女
C.张某的父母、子女 D.张某的父母、兄弟
7.时至今日仍有少数国家保留有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性规定,如现行的《日本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在继承时,其应继承份额为婚生子女的( )
A.五分之一 B.四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二分之一
8.我国《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cheng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其中未cheng年是指未满( )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9.1930年国民党政府的民法亲属编虽然在形式上实现了收养法的近代化,但有关条款中仍有歧视养子女的内容。经过台湾立法当局的修正,这些歧视内容始被删除。这次修正的年份是( )
A.1950年 B.1985年
C.1988年 D.1995年
10.收养弃婴、弃儿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公告期为( )
A.30日 B.60日
C.90日 D.180日
11.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消灭是始于( )
A.提起宣告死亡之诉之日
B.离开住所或发生意外事故而下落不明之日
C.被宣告死亡人实际死亡之日
D.法院宣告死亡之日
12.婚前由一方承担的公房,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其婚姻关系应存续( )
A.八年以上 B.五年以上
C.四年以上 D.三年以上
13.下列犯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只能以不作为完成的是( )
A.虐待罪 B.重婚罪
C.破坏军婚罪 D.遗弃罪
14.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 )
A.独立执行 B.自动执行
C.协助执行 D.强制执行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保留的,适用( )
A.文明第三国法律 B.该国际条约规定
C.国际惯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干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6.婚姻家庭的社会功能主要包括( )
A.实现人口再生产的功能 B.提高社会整体效益功能
C.组织经济生活的功能 D.文化教育功能
17.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在离婚时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
院应当予以支持的情形有( )
A.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B.双方结婚未满一年的
C.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D.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18.以亲系即亲属之间的联络系统为标准,可将亲属分为( )
A.男系亲和女系亲 B.父系亲和母系亲
C.直系亲和旁系亲 D.血亲和姻亲
19.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有( )
A.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B.达到法定婚龄
C.符合一夫一妻制 D.依法进行结婚登记
20.在我国,旧式的“入赘婚”与目前的男到女家落户的婚姻,主要区别是( )
A.两者的性质不同 B.两者的目的不同
C.两者产生的条件不同 D.两者的法律地位不同
21.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 )
A.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
B.尚在校接受大学教育的子女
C.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
D.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22.甲(56周岁)、乙(30周岁)为兄妹,甲在一次车祸中造成身体残疾,如果甲要求乙承担对其扶养义务,则应具备以下条件( )
A.乙由甲扶养长大 B.乙有负担能力
C.甲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D.乙为自愿
23.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有( )
A.有固定工作
B.无子女
C.年满30周岁
D.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
24.下列关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有( )
A.调解无效并不一定说明夫妻感情确乙破裂
B.感情确已破裂必然调解无效
C.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D.调解无效是感情破裂的标志
25.破坏军婚罪的行为包括( )
A.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 B.弓虽奸现役军人配偶
C.与现役军人配偶通奸 D.与现役军人配偶结婚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26.亲属
27.夫妻同居义务
28.非婚生子女的准正
29.立嗣
30.法律责任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31.简述夫妻关系的本质特征。
32.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与婚姻可撤销的原因。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4分)
33.试论离婚的债务清偿。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34小题8分,35小题16分,共24分)
34.宁健与李菲系表兄妹,二人从小关系密切。长大后,更是情投意合。他们不顾双方父母的强烈反对,坚决要求结婚。2001年7月,宋健大学毕业后去南方某地工作,同年10月,李菲也去该地。他们向婚姻登记机关隐瞒了真实的亲属关系。领取了结婚证。2002年春节,二人向亲友宣布他们已登记结婚。双方父母认为后果严重,非常着急,遂找律师。律师告诉他们可以依法申请宣告二人的婚姻无效。另外,宋健与李菲结婚后有存款2万元。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律师的说法是否正确?双方的父母可否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2)二万元存款如何分割?
35.小雅(女)的母亲于2001年12月病逝,留有遗产20万元。小雅因与其他继承人存在分歧,故遗产一直未分割。2002年8月小雅与赵伟登记结婚。赵伟在结婚登记前购买背投电视一台夫妻共同使用,2003年6月,小雅取得母亲遗产应继份额8万元。
2003年8月,小雅生育一女儿,赵伟十分不满,夫妻关系开始紧张,经常争吵。同年10月,赵伟与本单位女同事李华同居,夫妻关系进一步恶化,难以共同生活。2004年3月,小雅向法院起诉请离婚。赵伟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发生争执。
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法院应否判决两人离婚?
(2)如果双方离婚,女儿应由何方抚养?
(3)小雅继承的遗产8万元应如何分割?
(4)背投电视应如何分割?
点击查看全部真题 >>
扫码登录
扫码关注“广东省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即可查看全部内容
《广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