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考试计算机系统结构第3章精讲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布于:2018-05-23 12:26:53 点击: 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第三章 数据类型和数据表示

  这一章主要讲述计算机中所采用的数据类型,它们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基本数据类型,包括位、串、整数、实数、字符和布尔量等;另一类是结构数据类型,包括向量、数据、字符串、堆栈、队列、记录等。因为计算机只能识别"0"和"1"这些二进制位,那么在计算机中如何在存储器中用"0"和"1"来表示上面的这些数据,就是我们要学的数据表示。这一章内容不多,比较难理解的似乎是"向量"这种数据类型。本章的内容主要应掌握浮点数的数据表示。

  一、数据类型(识记)

  计算机中所使用的数据一般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用户定义的数据,这类数据通常是由程序设计语言所确定的;第二类是系统数据,它是程序在执行时由计算机系统蕴含生成的;第三类是指令,即被执行的程序可看成是数据的复合。

  上面讲的是"数据",那么"数据类型"是什么呢? 它不同于数据,数据类型除了指一组值的集合外,还定义了可作用于这个集合上的操作集,比如有一组整数值的集合,连同定义在这个集合上可进行的加减乘除等算术操作,这个整数的集合就成为了整数数据类型。

  从系统结构的观点来看,数据类型可分为基本数据、结构数据、访问指针和抽象数据等类型。我们这里讲的主要是基本数据和结构数据。

  1、基本数据类型(识记)

  一般包括二进制位及其位串、整数及自然数、实数(浮点数)、字符和布尔数等。

  2、结构数据类型(识记)

  结构数据类型是一组由相互有关的数据元素复合而成的数据类型,这些数据元素可以是基本数据类型中的元素,也可以是结构数据类型本身中的元素。也就是说这些数据是有结构的,包括向量和数组、字符串、堆栈、队列、记录等,结构数据类型中的元素不一定都具有相同类型。

  这里提到了向量,向量通常是指由标量的一组有序集合表示的量,它类似于一维数组,但又有所不同,因为标量通常只是一个整数或实数,而数组元素不一定只取实数。从计算机存储结构上来说,向量通常存储在一段连续的存储空间里。而数组元素的存储可能用链式存储方式,也就是不一定存储在连续的空间里。

  二、数据表示

  1、数据表示、数据类型、数据结构的关系。(领会)

  上面我们学了数据类型,还有一个概念是数据结构,数据结构就是指上面讲结构数据类型的组织方式,它反映了结构数据类型中各种数据元素或信息单元之间的结构关系,比如树这种数据结构,里面的元素就有根和叶的层次逻辑关系。数据结构一般通过高级语言描述建立的,但是计算机硬件并不懂什么是根什么是叶,它只认0和1.这就需要我们确定如何在计算机系统中进行数据表示,让硬件能认识各种数据类型。

  计算机系统结构中的数据表示是指可由硬件直接辨认的数据类型。这里讲到硬件直接辨认,就是说在系统中能够直接由硬件实现相应数据的运算,也就是系统结构中有相应的运算指令和运算部件来完成这项任务。那么怎么表示才能让硬件识别某种数据类型?

  上面的数据类型和数据表示就涉及到软硬件的交界面了。数据结构所研究的是软的方面,而数据表示考虑是是硬的方面,让计算机能够识别处理,并尽量节约存储空间。

  2、二进的定点、浮点数据表示(综合应用)

  主要讲述是的IEEE标准的二进制浮点数表示:

  IEEE754标准在表示浮点数时,每个浮点数均由三部分组成:符号位S,指数部分E和尾数部分M.

  我们知道10进制数的科学计数法如A= -3.5×105

  这里最前面有一个负号,3.5是尾数,两个有效数字,后面以10为基数的指数为5.我们可以将它表示为-3.5E5

  同样,二进制数也可以用科学计数法规格化表示,比如5这个数,如果用二进制表示的话,整型为101,如果用科学计数法则可以表示为 1.25×24 ,这里用的是十进制,将尾数换成二进制就是1.01(就是101向前移两位小数点,和十进制完全相同),后面的指数4换成二进制则是10,那我们将其用二进制的科学计数法就可以写成1.01E10.

  当我们依照这种计数法给一个数字确定其精度(有效位)后,就可以用一定长度的1和0的位串来表示一个实数了。

  浮点数一般采用以下四种基本格式:

  (1)单精度格

[1]  


以上就是关于《2007年度考试计算机系统结构第3章精讲》的全部内容,如需了解更多学历提升自考报名报考时间自考报名流程自考院校和专业查询开考时间安排自考课程自考教材购买等的相关问题,可随时添加广东自考网《专业老师微信》进行在线沟通了解哦~

本文标签:串讲笔记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gdszkw.com

本文地址:http://www.gdszkw.com/gxl694/5391.html



《广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广东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