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十八)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第十八章:商标注册(选、简、案)
一、概念和原则:
指商标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的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法律制度。
我国的商标注册是按照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烟草、人类药品)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的。
二、商标注册的条件:
商标法关于商标注册的条件,是从主体和客体两方面来规定的。
(一)商标注册的申请人:
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我国国内商标注册实行商标代理与当事人直接办理的双轨制;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事宜的,可委托任意一家有条件从事涉外代理业务的中国商标代理组织办理。
(二)获准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的条件:
1、商标的构成要素必须具有显著性,便于区别。
2、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3、使用地理标志作为商标注册的,不得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
4、不得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
5、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注册商标被撤销或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注销之日起1年内,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能被核准。
三、商标注册的申请:
(一)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
1、一件商标一份申请:一份申请只能就一件商标提出注册申请,但允许申请注册的同一商标使用于不同类别的商品上。
2、同一申请中的先申请: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以公告。
3、同日申请中的先使用原则: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又在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查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以公告。
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30天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30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由商标局裁定。
(二)商标注册的程序:
四、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形式、实质)与核准:
(一)形式审查:
主要审查商标注册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手续,从而确定是否受理申请。
三种不同情况的处理方法:
1、手续齐备并按规定填写申请书:商标局受理申请,编写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
2、手续不齐备或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商标局将不予受理,退回申请,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3、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商标局限期申请人进行补正。凡在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30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超过补正期限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二)实质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后,商标局要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内容主要集中在三方面: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是否违反《商》的禁用条款,是否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有三种处理方法:
1、符合《商》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认定,予以公告的。
2、不符合《商》有关规定,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并发给《驳回通知书》。
3、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发给《审查意见书》,限其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予以修正,未作修正,超过限期修正或修正后仍不符合《商》规定的,驳回申请,发给《驳回通知书》。
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申请人可自收到商标局的《驳》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决定不服,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向法院起诉。
(三)公告与异议: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
[1]
以上就是关于《06年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十八)》的全部内容,如需了解更多学历提升、自考报名报考时间、自考报名流程、自考院校和专业查询、开考时间安排、自考课程、自考教材购买等的相关问题,可随时添加广东自考网《专业老师微信》进行在线沟通了解哦~
《广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