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宪法学考点: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布于:2018-05-23 12:29:37 点击: 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我国的国家元首,对内对外代表国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不是握有一定国家权力的个人,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
  3、国家主席是国家主权的代表,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
  4、国家主席对内代表整个国家机构和国家权力,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全体中国人民。

以上就是关于《自考宪法学考点: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的全部内容,如需了解更多学历提升自考报名报考时间自考报名流程自考院校和专业查询开考时间安排自考课程自考教材购买等的相关问题,可随时添加广东自考网《专业老师微信》进行在线沟通了解哦~

本文标签:串讲笔记法学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gdszkw.com

本文地址:http://www.gdszkw.com/fxl285/10402.html



《广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广东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