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外观设计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布于:2018-05-23 12:29:25 点击: 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外观设计
  一、外观设计的概念
  1、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对外观设计理解的要点:
  (1)附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2)外观设计必须是与独立的具体的产品合为一体的新设计;
  (3)附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能够在工业上应用;
  (4)外观设计必须能够使人产生美感,即通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而创作出来的外观设计被用以装饰物品,能够使人的视觉触及后产生一种愉悦的感受。
  二、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三者之间的关系
  1、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发明创造的三种不同形式,一旦被批准为专利,就是三种不同形式的专利,但三种形式间有密切联系。
  2、就某项发明创造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后,可以将这一主题的专利申请转换成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后,可以将这一主题的专利申请转换成发明专利申请。
  3、三种不同形式的转换,不仅在法律上成立,实践中也可行,但任何一项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决不能重复授权。

以上就是关于《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外观设计》的全部内容,如需了解更多学历提升自考报名报考时间自考报名流程自考院校和专业查询开考时间安排自考课程自考教材购买等的相关问题,可随时添加广东自考网《专业老师微信》进行在线沟通了解哦~

本文标签:串讲笔记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gdszkw.com

本文地址:http://www.gdszkw.com/fxl285/10055.html



《广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广东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