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自考《保险法》复习题四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布于:2018-10-15 02:55:52 点击: 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2018年自考《保险法》复习题四

三、名词解释:

1.保险标的

2.保险代位求偿权

3.超额保险

4.被保险人

5.保险经纪人

6.再保险

7.人寿保险合同

8.保险金额

9.保险公估人

10.复保险

11.责任保险

12.保险事故

13.保险委付

14.保险代理人

15.保险公司接管

16.健康保险

 

四、简答题:

1.保险合同的复效

2.简述保险人的义务

3.简述保险公司的接管及其构成要件

4.保险与赌博的区别

5.可保危险的构成要件。

6.简述保险人的通知义务

7.简述保险利益。

五、论述题:

1.试述复保险的构成要件、其适用范围及其法律后果。

2.论投保人的义务。

3.论保险人的保险合同解除权。

4.论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

六、案例分析

1.分析下述案例,并回答问题

某厂女工王某于1996年6月22日为贺某投保(贺某与王某为婆媳关系)。经贺某同意后购买年期简易人身保险15份,指定受益人为贺某之孙,王某之子甲,时年12岁。保险费从王某的工资中扣交。交费1年零8个月后,王与被保险人之子乙离婚,法院判决甲随乙共同生活,离婚后王仍自愿按每月从自己工资中扣交这笔保险费,从未间断。1999年2月20日被保险人贺某病故,4月王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与此同时,乙提出被保险人是其母亲,指定受益人甲又随自己共同生活,应由他作为监护人领取这笔保险金。王则认为投保人是她,交费人也是她,而且她是受益人甲的母亲,也是甲合法的监护人,这笔保险金应由她领取。保险公司则以王某因离婚而对贺某无保险利益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问:(1)王某要求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乙要求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3)保险公司拒付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4)本案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2.分析下述案例,并回答问题

李某1999年6月10日购买一栋别墅,价值120万元,同月15日,李某向A保险公司购买了房屋火灾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金额为120万元,并于当日交清了保险费。2000年2月10日,李某将该别墅以125万元的价格卖给周某,李某并没有经A保险公司办理批单手续。2000年3月10日,因意外发生巨大火灾,房屋全部被烧毁。

问:(1)若李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为什么?

(2)若周某向A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为什么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广东自考《保险法》复习题四》的全部内容,如需了解更多学历提升自考报名报考时间自考报名流程自考院校和专业查询开考时间安排自考课程自考教材购买等的相关问题,可随时添加广东自考网《专业老师微信》进行在线沟通了解哦~

本文标签:广东自考模拟试题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gdszkw.com

本文地址:http://www.gdszkw.com/faxue/19478.html



《广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广东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