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合同法》第二章练习题及解析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布于:2018-05-23 12:27:08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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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一、单选题

  1.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属于:( )

  A.双方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

  B.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

  D.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

  2.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于2月8日到达,快信于2月7日到达,乙公司均已收到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第二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

  3.下列合同的分类符合一般的分类标准:( )

  A.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

  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C.要式合同与经批准、登记的合同

  D.无效合同与撤销的合同.

  4.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A.示范文本与格式合同是同一概念。

  B.示范文本与格式条款是同一概念。.

  C.示范文本可供参照,当事人能够改变其中的内容。

  D.对示范文本有不同理解的,应对提供示范文本的一方作不利的解释。

  5.A公司于10月20日向B公司发出一项要约,欲向其购买材料一批,第二天因为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停产,便想反悔,10月23日发出撤回通知。要约于10月26日到达乙公司。27日,B公司正在组织讨论是否应该接受这个要约的时候,撤回通知到达。则:( )

  A.要约有效,撤回通知后于要约到达,未被撤回

  B.要约有效,要约未被撤销.

  C.要约无效,要约已被撤回

  D.要约无效,要约已被撤销

  6.甲公司欲将一批服装售与乙公司。10月14日,甲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信的落款日期是10月14日,该信件于10月16日发出,邮戳日期是10月16日。要约中规定承诺的期限为10日,该信于10月20日到达。乙公司。则该要约的生效日期和承诺的起算期间分别是( )

  A.10月20日10月16日

  B.10月16日10月16日

  C.10月20日10月14日

  D.10月16日10月20日

  7.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 )

  A.欺诈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恶意磋商

  D.正常的商业竞争

  8.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记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2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以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

  A.要约已被撤回

  B.要约已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9.下面情形中保证合同不成立的是:( )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最后一条规定,“如果买方乙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则应由丙公司负责支付全部约定之价款”。甲乙丙公司都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了。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林在合同书最后一行上写上“保证人: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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