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会计课堂笔记第十三章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布于:2018-05-23 12:26:18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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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第一节 概述 
一、责任中心
  在实行分权经营体制的条件下,按照“目标管理”的原则,将企业生产经营的整体目标分解为不同层次的子目标,落实到有关单位去完成而形成的企业内部责任单位,称为“责任中心”。按其权力和财务责任的大小,一般可区分为:成本(费用)中心、利润中心和投资中心三大类。
  二、责任会计的内容及作用
  责任会计是以各个责任中心为主体,以责、权、效、利相统一的机制为基础形成的为评价和控制企业经营活动的进程和效果服务的信息系统。
  责任会计是社会化大生产和企业实行分权管理、推行内部经济责任制的产物,它的建立对于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完善经济责任制等具有重要作用。 
  三、实行责任会计的基础和条件
  实行责任会计的基础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各个责任中心具有明确的权、责范围,要为它们在企业授予的权力范围内独立自主的履行职责提供条件。
  2.科学地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整体目标,使各个责任中心在完成企业总的目标中明确各自的目标和任务,实现局部与整体的统一。
  3.各个责任中心工作成果的评价与考核应仅限于能为其工作好坏所影响的可控项目。
  4.为明确区分经济责任,便于正确评价各自的工作成果,各个责任中心之间相互提供的产品和劳务,应按合理制定的内部转移价格进行计价、结算。
  5.一个责任中心的工作成果如因其他责任中心的“过失”而受到损害,应由后者负责赔偿。
  6.制定合理而有效的奖惩办法,按各自的工作成果进行奖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7.建立健全严密的信息收集、加工系统,落实责任,分析偏差,指导行动,充分发挥信息反馈作用,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沿着预定目标卓有成效地进行。 
第二节 不同类型的责任中心责任会计的主要特点 
  一、成本(费用)中心责任会计
  所谓成本费用中心,就是指只着重考核其所发生的成本或费用,而不考核(或不会形成)可以用货币计量的收入的责任中心。
  成本(费用)中心工作成果的评价与考核,主要是通过一定期间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同其“责任预算”所确定的预计数进行对比来实现的。成本中心通常是以“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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